苏州短剧三件套办理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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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6-02-04 09:00 “短剧三件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适用场景:如果短剧涉及内容制作(如拍摄、剪辑、后期制作等),则需要办理此证。 颁发机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其地方分支机构。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1、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如编剧、导演、摄影、美工、主持人等)和工作场所; 3、经营范围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4、股权追溯无外资。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材料: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机构章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3、可行性报告: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的可行性报告(部分地区要求); 4、主要人员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5、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6、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部分地区要求); 7、办公场地证明文件; 8、经营范围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苏州短剧三件套咨询办理联系单老师(手机/微信):15952414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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