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司注册住所(经营场所)设在集群登记场所内的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时,住所材料如何提交?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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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12-28 13:40 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商务秘书公司登记管理试行办法>、<苏州市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操作办法>的通知》(苏工商〔2016〕74号),住所(经营场所)设在集群登记场所内的企业办理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时,只需提交《准入住所(经营场所)集群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主办方或管理机构盖章)作为住所信息材料,申报住所加注工位号(集群登记)字样。如需苏州集群登记,联系手机/微信:1595244288 单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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