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司注册/苏州工商财务:为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税收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决定,税务总局制定了《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苏州工商注册/苏州财务公司《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25年3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个税起征点每月5000元,在税前扣除上,称之为基本减除费用。先前在个税系统中,对于两处取得工资的,不同的扣缴义务人,都可以在申报个税中,每月扣除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但现在情况不一样了,个税系统升级后,有了新预警提示:类似上述案例中两处工资的基本减除费用预缴时重复扣除情况,会被系统预警了。
根据有关工作安排,自2025年1月起,我市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的划拨方式,由此前的年初一次性到账,改为按月划拨。个人账户每月划入额度为本人全年标准的1/12,于每月1日计入退休人员账户。 此次调整仅涉及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拨方式,不涉及其他医保待遇政策。如有疑问,请拨打12345便民服务热线、12393医保服务热线及各地咨询热线。苏州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12月24日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根据“高效办成一件事”“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工作要求,更好满足纳税人缴费人“一次办”“就近办”的服务需求,提升办税服务厅行政效能,根据园区管委会的统一部署,园区税务局湖东办税服务厅、湖西办税服务厅将随同园区一站式服务大厅、公安出入境大厅、房地产交易管理大厅等部门于近期搬迁至星塘大厦(园区市民服务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新址信息:星塘大厦(园区市民服务中心,苏州...
问:纳税人在新电子税局哪个模块申报企业社保费?答:登录新电子税局后,首页上方点击【地方特色】-【社保业务】-【单位社保费】,进行企业社保费申报。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助企发展工作举措,综合考量企业的纳税记录、商业信誉、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值,并经征询区发改、工信、人社、市监、税务等部门意见,拟将下列企业纳入本院首批涉诉“双免保”白名单(企业名录附后)。在白名单企业涉诉时,满足一定条件情况下企业申请财产保全可免于提供担保、被申请进行财产保全可免于采取保全措施。特此公示。
东吴人才公寓由苏州吴中城投集团投资建设,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设计为“一体两翼”式建筑,“一体”为中庭3层商业体,“两翼”为南北两座塔楼,由四层的屋顶花园紧密相连。项目位于吴中中心城区苏蠡路50号,交通便捷,毗邻各类商业、教育、医疗、生活等核心配套...
关于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经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分别于2024年5月(初级、高级)、9月(中级)举行。现就202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
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商务秘书公司登记管理试行办法>、<苏州市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操作办法>的通知》(苏工商〔2016〕74号),住所(经营场所)设在集群登记场所内的企业办理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时,只需提交《准入住所(经营场所)集群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主办方或管理机构盖章)作为住所信息材料,申报住所加注工位号(集群登记)字样。如需苏州集群登记,联系手机/微信:15952442...
《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新版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者从事食品批发销售、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的,利用自动设备从事食品经营的,或者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主体业态以主要经营项目确定,不可以复选。食品经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8号:《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6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第10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如有收到这个短信,务必重视哦~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512-12333更多互通交流可加入QQ群号:571416045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股权变更登记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查验服务工作的通告
1、公务(公职)人员2、失信被执行人(被限高)3、贫困户(低保户)4、名下有其他公司被列入严重违法库(工商税务黑名单)
全程电子化高频易错点1住所1租赁合同的地址要与房产证登记地址的要一致,地址后面可以细化到几楼或者几室,比如吴中区XX街道XX路XX号XX幢XX楼2要明确写吴中区某某街道、某某镇3产权人为多人共有,租赁合同的出租方要所有产权人签字4租赁合同乙方(承租方)为所申请的企业名称,右下角由所申请企业的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全体股东签字也可5租赁合同乙方(承租方)为新设企业的全体股东的,由全体股东签字...
(苏州公司注册)企业所得税利好政策:企业购入价值500万以下的设备,器具可以允许一次做费用扣除(抵税一次性扣除),不用按照年限分摊(按年分摊)(政策延期)政策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
为落实构建”三区一城“发展格局要求,推进太湖新城(吴中)企业类审批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自2023年8月28日起,61项审批服务事项委托太湖新城吴中管委会入驻企业一站式服务中心办理,16项审批服务事项进驻企业一站式服务中心专窗办理。
在线更新平台操作流程1.请使用I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兼容性模式)登录在线更新平台,网址 https://online.bjca.org.cn/#/update/updateLogin2.插入CA ,输入密码(登录社保平台口令)后,点击登录一般还需要下载或打开已经下载好的“江苏人社证书助手”,检测CA及有效期等3.选择经办人认证方式并核对经办人信息发送手机验证码,录入手机验证码后,“我已阅...
各县级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根据《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对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拟资助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日至8月7日,为期7天。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联系地址:苏州市人民路9...